黃河是中國第二大河,流經(jīng)青海、四川、甘肅、寧夏、內(nèi)蒙古、陜西、山西、河南和山東9個省區(qū),于山東省墾利縣注入渤海。黃河流域是中國文明的主要發(fā)源地。由于上中游黃土高原的水土流失,它成為世界上含沙量最大的河流。下游自孟津以下因“善淤”,形成地上河;筑堤后則“善決,善徙”。近人統(tǒng)計在1949年以前的2000多年來平均三年兩次決口(統(tǒng)計資料有缺略,實約每年一次),不堵就形成改道。黃河決口泛濫常北侵海河水系,南入淮河流域,造成河流在黃淮海大平原上遷徙。針對它的特性,自古興水利就注意水沙并用:用水有供水、灌溉、通航,用沙有渾水淤灌和放淤等;除水害,在上中游要防止水土流失,在下游要防止洪水為災(zāi)。黃河的興利除害,在歷史上幾乎占中國水利事業(yè)的一半,尤以下游防洪用力最多。黃河水利史可分四期,四期的共性是上、中游興農(nóng)田水利,下游泛濫多災(zāi),用堤防修堵加以治理。
早期成就。自大禹治水(約公元前21世紀(jì))至東漢王景治河(公元69),這一時期黃河北流與海河水系相混。相傳禹之前有共工氏及禹父鯀以堤堵水失敗。洪水滔天,在下游橫流。居民遷居丘陵,以水產(chǎn)動植物為主食。
大禹治水。禹以疏導(dǎo)為主,排洪入海,獲得成功。居民才下居平原,種植五谷。《禹貢》敘述禹河故道,大致在太行山東麓,斜向東北,至今天津附近入海。此后水災(zāi)記載不多。周定王五年(公元前602),決宿胥口(今河南淇縣東南),是有記載以來黃河第一次大改道,入??谀弦?。這一時期兩岸堤防不多,河流呈漫流狀態(tài)。到戰(zhàn)國時下游東岸的齊國,西岸的趙魏各距河25里筑堤防洪,是下游有系統(tǒng)堤防之始。
秦漢的防洪。由于有了堤防,河道迅速淤高,秦漢時已成為地上河。又由于河灘地常被墾占,筑圍堤防洪,形成堤中有堤,堤線曲折不合理,西漢自公元前168年起,180年中大決口12次以上。防洪措施首先是堵口修堤。秦統(tǒng)一全國后曾整頓河川堤防。西漢堵口最有名的是瓠子堵口,漢武帝親率群臣參加施工。其次是建始四年(公元前29)大決館陶及東郡金堤,淹4郡32縣。次年河堤使者王延世用立堵法堵口,以竹籠裝石合龍成功。堤防已出現(xiàn)了石堤,主要在今河南北部。到西漢末年,政治混亂,長期決溢失修,黃河汴渠混流;到王莽始建國三年(公元11)又大決魏郡(今河北南部),形成了第二次大改道。直至東漢王景治河,才修堤千余里,固定了新道。
另一特點是維持多道分流。當(dāng)時黃河由今鄭州北,向東北分流為濟水,向東有鴻溝運渠;由今河南北部向東有分支漯水。自瓠子決口后,相繼有瓠子河、屯氏河、鳴犢河等決口分流,其余還有不少一二年的決口分流,直至西漢末東漢初的大片漫流。
重要河工在今河南北部有挑流石激(挑水壩),在貝丘(在今山東臨清縣南)附近曾裁彎取直。
在救災(zāi)措施方面,建始四年大決,淹32縣、15萬頃農(nóng)田。大司農(nóng)(地位相當(dāng)于現(xiàn)代部長)主持救災(zāi),調(diào)動500只漕船,徙97000居民到高地避水。
治河方略。西漢自武帝以后,有不少人提出治河方策,以賈讓治河三策最著名。平帝時曾召集能治河者百余人開會討論,提出各種方案。如聽其自然漫流、多道分流、大改道、設(shè)滯洪區(qū)、復(fù)禹故道等。大司馬史張戎指出:黃河一石水而六斗泥,建議春夏枯水時集中水流沖刷淤積。東漢初也有不少爭議,討論是恢復(fù)東北故道,還是任它向東南泛濫。
農(nóng)田水利。以上中游較多。先秦灌渠以今太原市南汾水支流晉水上的智伯渠為最早。公元前453年筑渠首堰。稍后有引漳十二渠,漳水當(dāng)時是黃河支流。更下游今山東境內(nèi)有汶水、濟水等灌區(qū)。
關(guān)中灌渠發(fā)達。秦修鄭國渠(見鄭白渠);漢武帝時(公元前140~前87)興修最多,大渠如引涇水的白公渠、引渭水的成國渠、引洛水的龍首渠等。這些灌渠都引渾水灌溉,水沙并用。武帝時還引汾水最下游及附近黃河水淤灌墾種,但未成功。
上游多屯田水利,自武帝元朔四年(公元前125)至太初元年(公元前104),在今山西北部、內(nèi)蒙古、寧夏至河西走廊,用兵卒60萬人以上戍邊屯田開發(fā)水利。宣帝時(公元前73~前49)推廣到湟水流域。
黃河航道及引黃運渠?!蹲髠鳌肤斮夜辏ü?47)自秦都雍(今鳳翔南)大規(guī)模運輸糧食,經(jīng)渭水至黃河入汾水至?xí)x都絳(今翼城東)。后此,至戰(zhàn)國開菏水、鴻溝、汴渠以至西漢開漕渠,構(gòu)成了自長安東至錢塘江的東西大運河西段(見中國運河史)。航道中黃河三門峽險段,鴻嘉四年(公元前17)曾開鑿底柱,未成功。東漢都洛陽,開陽渠通洛水入黃河。這樣,兩漢都城都可以經(jīng)黃河入汴渠,經(jīng)泗水、邗溝及江南河道通向錢塘江流域。
治黃和黃河水利的再發(fā)展。王景治河后到北宋末年(公元70~1127),在這期間有900多年,下游河道大致走今河道之北,在今利津縣境入渤海,已與海河水系分開,下游有汴渠和濟水分支。到北宋慶歷八年(1048)決向北流,經(jīng)過了80年的擺動過渡期改向南流,入泗奪淮。
修防及治河。王景治河后,至三國末近200年中有決溢記載八九次,后此300多年中,黃河流域大亂,下游即無修防,亦無決溢記載(僅各有不明確的記載一二次)。有人認(rèn)為是王景的成績,有人認(rèn)為是因上游植被較好,淤決減少等。這時下游居民稀少,河道多分支,通連湖泊,大水記載不少,但從未指明是黃河水,可能由于堤防失修,洪澇混合,不易分辨。唐代修復(fù)堤防,隋、唐300多年中有二十幾次決溢,后期漸多。五代時平均兩年多一次決溢,修防也不少。
北宋治河最勤。北宋168年中平均一二年一次決溢,修防制度嚴(yán)密,投入大量人力物力。對河道水文已有較多認(rèn)識。每月汛水都有專名。沿下游有埽工險段幾十、近百處。堵口、修堤、護岸等工程技術(shù)已有總結(jié)提高。但治水方針不明確,先主修遙堤,又主分流,后爭河道路線。景佑元年(1034)河決澶州(治今濮陽)橫隴埽,東北流稱橫隴河道,在京東故道(王景河道)之北。慶歷八年(1048)決澶州(今河南省濮陽縣)商胡埽,至今天津東入海,稱為北流,后人指為第三次大改道。宋人第一次挽北流回橫隴失敗。嘉祐五年(1060)河又自大名向東分一支,稱二股河或東流,自今天津境入海。以后主張北流或挽河?xùn)|流的兩派爭論激烈。曾經(jīng)兩次挽河回東流,認(rèn)為北流會有礙北邊御遼兵的邊防,最后失敗還是自行北流。用人力大改黃河河道,這是新的嘗試。
農(nóng)田水利。東漢只維修舊渠。三國魏曾修引沁水的枋口堰,延長引渭的成國渠和筑臨晉陂引洛水灌溉。北魏在今內(nèi)蒙古河套一帶開屯田水利。太平真君五年(444)刁雍在今青銅峽西岸開艾山渠,灌田四萬頃。西魏、北周興關(guān)中水利,筑富平堰,延長鄭國渠入洛水(當(dāng)時鄭國渠的下游古渠道似已湮沒),于武功縣修六門堰,擴大渭水灌區(qū),重開龍首渠及開黃河?xùn)|岸灌渠等。
隋唐黃河水利超過秦漢,形成高潮。隋初開皇二年(582)于今鳳翔北引杜陽水溉田數(shù)千頃。后數(shù)年重修沁水灌區(qū),開利民渠及溫潤渠。唐代前期,自湟水以下直至河套,曾大興屯田水利。后期內(nèi)蒙古引黃尚有延化、咸應(yīng)、永清等渠,寧夏亦有不少引黃大渠。水利和農(nóng)業(yè)的開發(fā)至宋代成為西夏建立政權(quán)的經(jīng)濟基礎(chǔ)。關(guān)中鄭白渠在唐代極受重視,開升原渠引渭水、千水是灌田、漕運兩用渠。又曾引洛及黃河水灌韓城縣田6000頃等。唐代汾水、涑水、沁水等水利遠過前代,沁水在河南灌田至5000頃,汾水在新絳有13000頃的大灌區(qū)。
唐代后期已大規(guī)模引汴渠渾水淤灌及放淤肥田。北宋熙寧中(1068~1077)大興水利,曾試行大規(guī)模放淤,黃、汴是最重要的水源,還利用過晉陜一帶山洪淤灌。但北宋的北方灌溉較隋、唐衰退。
航運。東西大運河及南北大運河的形成及改建都與黃河有關(guān),并以它為主要水源之一。三門峽河段因航運需要,隋、唐曾多次整治。唐開元29年(741)曾于北岸開鑿開元新河,試行通航,但不甚成功。
治黃由治水發(fā)展到水沙兼治。南宋初(1127)至清咸豐五年(1855)700多年中黃河下游南侵泗、睢、渦、潁等淮河支流,奪淮入海。前期常分散漫流無固定分支,主流亦常改道,多放任不治,或僅局部修整。至后期(晚明以后)始提出以河治河“束水攻沙”,變治水為水沙兼治,有劃時代的意義。
金、元局部修防。南宋建炎二年(1128)掘滑州黃河防金兵,水由南北清河(泗、濟)入海。后南北多次決改,北流淤斷,只剩由徐州一帶入泗、入淮一支,南奪淮河,是黃河第四次大改道。金代百余年中僅三四十年有局部修防。明昌五年(1194)河決陽武,清人胡渭指為第四次大改道,與史實不符。金亡時(1234)蒙古兵掘黃河淹進入開封的宋兵,水流至杞縣分三支由潁、渦、汴等河入淮。元代八九十年間修治以防護城邑為主,下游河道南北擺動,南至今安徽境,北至山東西南部。至正十一年(1351)賈魯治河,堵白茅決口(在今曹縣境),挽河走徐州入泗舊道,維持了不及十年,僅堵口技術(shù)有成就。
明清束水攻沙固定河道。明弘治五年至八年(1492~1495)黃河在河南金龍口和黃陵崗決口,向北沖斷山東張秋運河,清人胡渭指為黃河第五次大改道,但不明顯。堵口后為了防止北決沖毀運道,北岸修大堤防御,南岸開支河分流。到隆慶、萬歷時,徐州以上兩岸大堤已經(jīng)形成。潘季馴治河主張固定河道,以堤束水,以水攻沙。他的后任則主張分黃導(dǎo)淮。清康熙時靳輔繼承發(fā)展潘季馴的治河方略,維持了幾十年的小康局面。
清代重視治黃,維持固定河道,修防制度完備,但乾隆以后河工貪污成風(fēng),平均一年多一次決溢,每次堵口往往用銀數(shù)百萬兩至一二千萬兩。直到咸豐五年改道入大清河,形成現(xiàn)在的河道。
農(nóng)田水利。元明曾修引涇及引沁灌渠,但灌溉面積日益減少。元明清興修寧夏水利,規(guī)模較大(見寧夏古灌區(qū))。清道光以后民間興修內(nèi)蒙古河套灌渠(見后套八大渠),復(fù)興內(nèi)蒙古水利。
治黃新方略的提出。清咸豐五年(1855)至民國末年(1949),由于近代中國社會的大變動,西方技術(shù)全面引入,開始醞釀治水新局面,成為現(xiàn)代大發(fā)展的前奏。
水災(zāi)及回河爭議。咸豐五年河決蘭陽(今蘭考)銅瓦廂,北至山東由大清河入海,一般稱為黃河第六次大改道。此次改道后,先在魯西南漫流近20年才逐漸修成堤防,形成河道,后在運河以東大清河段年年決口。山東主張堵塞決口恢復(fù)舊道。更多的人認(rèn)為應(yīng)走新道。清中葉就有人提出過改走新道利多弊少。這一爭議直至光緒十三年(1887)河決鄭州,南流入淮,次年堵筑后,才告結(jié)束。民國30多年中決溢100余次。至1938年抗日戰(zhàn)爭時掘鄭州花園口堤,黃河又南流入淮,造成廣大災(zāi)區(qū),1947年始堵復(fù),南流了9年。
治河新方略及新措施。自晚清醞釀到民國初期李儀祉等提出治黃新方略,要求上中下游兼顧,綜合開發(fā)利用;治沙要上中游保持水土等。實施時要采用一些新手段,如光緒十五年(1889)即開始用新法測黃河圖,次年完成河南以下河圖。1919年在陜州和洛口設(shè)水文站,以后又進行模型試驗,開展科研,培育人才等。
農(nóng)田水利采用新技術(shù)。自1931年起李儀祉等倡導(dǎo)復(fù)興關(guān)中水利,始采用現(xiàn)代技術(shù)修建一系列灌渠(見關(guān)中八惠)。山東河南曾在黃河上建虹吸管放淤。